|
|||||
| 团风百余名领导干部承诺不违规驾驶公车 | |||||
| 时间:2009-10-19 16:25:57 浏览量: 【字体:小 大】 | |||||
|
近日,我县150名领导干部纷纷签订承诺书,向县纪委保证不违规驾驶公车。 这150名领导干部在签订的承诺书中承诺,在今后的工作、生活中做到不擅自驾驶公车;不利用职权向企业、下属单位和特定关系人借用车辆擅自驾驶,不利用公款、公车学习驾驶技术;以身作则,带领班子成员带头执行上级关于禁止公车私驾的文件规定;自觉遵守交通规则,决不酒后驾车,消除安全隐患。如果出现违纪违规行为,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,并接受组织处理。 我县大力整治经济发展环境,从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入手。为促进全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,有效遏制公车私驾私用之风,县委出台《禁止领导干部驾驶公车规定》,重申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得驾驶公车,并要求各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管理,特殊执纪执法部门因业务工作需要驾驶公车的,须建卡报批登记,再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。 这是我县在“作风建设年”中,大力倡导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,树立优良作风,促进科学发展,继出台《严禁领导干部收受和赠送“红包”的意见》、《禁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参加营业性娱乐活动》等纪律规定之后,出台的又一重要举措。(湖北广播消息) |
|||||
| 作者:佚名 来源:本站原创 | |||||
| 【打印本页】【关闭窗口】 | |||||
